市总社各处室:
经研究,决定:
秦晓春同志转任组织人事处处长,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。
张岚同志转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(主持日常工作),免去团委副书记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
2018年3月9日